论布兰顿之规范性实践概念

作者: 徐竹

关键词: 规范性 实践 布兰顿 自然主义

摘要:布兰顿(R.Brandom)的规范性实践概念有三项主要内涵:(1)默会地遵行实践传统孕育的“隐性规则”是遵从具有明确阐释的“显性规则”的前提;(2)规范性意涵独立于因果性,是基于意向性之主客体不同方面的模态关系的差异,不可相互取代;(3)那些作为默会信念的“隐性规则”本质上并不是迥异于“显性规则”的东西,它们仍以话语推论关系为范型,仍需具备概念阐释的可能性。特纳(S.Turner)和劳斯(J.ROUSe)分别从“还原论的”与“非还原论的”自然主义立场批评布兰顿的观点。对这些批评的回应将会表明,为什么上述三项意涵对规范性实践概念而言是同时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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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信息
刊名: 世界哲学
World Philosophy
主办: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
周期:双月
出版地:北京市
语种:中文
开本:16开
ISSN:1671-4318
CN:11-4748/B
邮发代号: 2-202
复合影响因子: 0.527
综合影响因子: 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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