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社会结构的分层看卢梭与洛克社会契约论的异同

作者: 舒远招

关键词: 卢梭 洛克 社会结构分层 社会契约论

摘要:洛克的公民社会由掌握立法权、行政权的政府和接受政府统治的人民两个层次组成,但他同时认为政府立法机关的立法权是由人民交给立法机关的;卢梭的共和国由人民一政府一人民三个层次组成,政府之上的人民作为主权者掌握立法权,政府负责执行法律,并依照法律来统治作为臣民之全体的人民。从社会结构的分层来看,卢梭与洛克社会契约论最根本的区别在于主权的归属不同:洛克把主权即立法权交给政府中的立法机关,而卢梭则让人民直接掌握立法权,这便是代议制民主与直接民主的区别。但卢梭最终却让神明般的立法者来为人民立法,这是卢梭民主理论中存在的最大问题。从总体上看,卢梭与洛克的社会契约论确有诸多区别,但卢梭的思想毕竟是由洛克的思想演变而来的,因而存在深刻的继承性和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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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信息
刊名: 世界哲学
World Philosophy
主办: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
周期:双月
出版地:北京市
语种:中文
开本:16开
ISSN:1671-4318
CN:11-4748/B
邮发代号: 2-202
复合影响因子: 0.527
综合影响因子: 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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