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对律令性”的神话与道德原则的不可逃避性
作者: 张曦
关键词: 绝对律令性 不可逃避性 规范特征 规范力量
摘要:受康德式道德哲学的影响,当代许多哲学家认为,道德原则具有“绝对律令性”。这个思想包含两个部分,一部分是指道德原则的规范特征,另一部分指道德原则的规范力量。P.福特早前的一项论证表明,我们无法从作为道德原则规范特征的“绝对性”中,推导出作为道德原则规范力量的“绝对性”。因此,道德原则最多只是一种在规范特征上表现出“非假言律令性”的实践规则体系。尽管在后来的一项工作中,福特为避免全局性道德怀疑论,试图重新恢复道德原则规范力量的“绝对的不可逃避性”,但这个尝试是不成功的。为了找到一个能够说明“道德原则规范力量具有独特性”的论证,我们需要重新审视福特本人自认为是一个错误的休谟主义行动理由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