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哈特的义务与责任概念——以义务与责任的区分为视角
作者: 毛兴贵
关键词: 哈特 自然责任 职责 义务 权利
摘要:"义务"与"责任"作为道德哲学与法哲学的核心概念经常被替换使用.哈特是较早区分"义务"与"责任"的当代法哲学家之一.自哈特以来,越来越多的论者开始区别使用这两个概念,并在此基础上区分了自然责任与职责概念.哈特对"义务"与"责任"的区分与他的"特殊权利"和"一般权利"相联系,但哈特并没有一以贯之地区别使用"义务"与"责任"概念,这是他的义务与责任概念所存在的混乱和困境之根源.
上一篇: 重谈科学与民主
下一篇: 何种"自然"?——胡塞尔与海德格尔存在之辩的一种解读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