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象意识与取用意识分界的再思考——兼评克里格尔对意识现象的分类

作者: 王姝彦 [1] 申一涵 [2]

关键词: 现象意识 取用意识 意识现象 意识表征 主观性与客观性

摘要:在当代心灵哲学中,意识现象通常被区分为现象意识和取用意识,前者往往被解释为纯粹主观特征,而后者则被看作具有客观意义.法国哲学家克里格尔在其新著《意识种种》(2015)中试图对各种意识现象给出一种系统分析,提出了一种现象领域的结构性说明,该说明主要基于对各种现象经验的考察.本文将要阐明,这样的结构性说明并不能解决“意识难题”,其主要原因在于现象意识与取用意识分处于不同的意识领域,它们有着不同的表征标准.这两种意识的区分根据在于我们对意识性质的不同理解,而不在于我们对意识现象的观察结果.而且,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当前心灵哲学对意识现象的处理都主要采取了还原论的策略,这是需要我们批判和反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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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信息
刊名: 世界哲学
World Philosophy
主办: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
周期:双月
出版地:北京市
语种:中文
开本:16开
ISSN:1671-4318
CN:11-4748/B
邮发代号: 2-202
复合影响因子: 0.527
综合影响因子: 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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