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所举办2020年度学会工作会议
9月17日,我所召开2020年度学会工作会议,传达学习新修订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学术社团管理办法》和《哲学研究所学术社团管理条例》,并组织我所代管各学会汇报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主要工作计划。院科研局副局长王子豪、院科研局社团与中心管理处副处长闫珺受邀出席会议,所党委班子成员、各学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首先,所党委书记、副所长王立胜发言。他强调哲学所的学会都是学术性学会,学会管理工作的首要目标是为学会能更好地开展各种学术活动服务,底线目标是不能出现违规行为,不能出现政治性问题或超业务范围的非学术性行为。王书记指出院里新修订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学术社团管理办法》有两个重要的变化:第一,加强研究所在学会管理工作中的监管责任。新修订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学术社团管理办法》对研究所在学会管理中承担的角色做了调整,由原来的挂靠单位改成了代管单位,并且明确要求所党委承担起对学会的监管责任,认真研究学会的重大事项安排,把好政治关、学术关。第二,加强学会党的建设工作,保证学会正确的发展方向。要求各学会在年度工作会议、学术会议期间,组织学会成员开展党的政策理论学习活动,建议学会在换届工作中优先推荐党员身份的学者担任学会的负责人,方便开展党的建设工作。
院科研局副局长王子豪发言强调了社团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他指出: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备受重视,我们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5·17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中宣部、民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学术社团建设的指导意见》,不断加强社团建设。全院致力于在以下五个方面推动社团管理工作:第一,全面加强党对社团的领导,为服务科学决策和国家治理提供理论支撑,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第二,加强社团内部的治理建设和党组织建设,强化社团在人员配置、二级分支机构管理、线上平台社团活动组织等方面的工作。第三,提高社团活力,发挥好引流作用,鼓励社团举办多种形式的学术活动。第四,将挂靠单位改为代管单位,夯实研究所的监督管理责任。第五,社团建设是社科院学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努力为社团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
随后,所科研处详细介绍了《哲学研究所学术社团管理条例》七个章节的条款内容,并就学会理事会换届、二级分支机构管理等重点条款做了说明。
副所长于晓丹重点强调了学会管理工作中容易出现的三种违规问题:第一,务必要加强二级分支机构的管理工作。二级学会分支机构的监管责任主要在一级学会,二级分支机构的所有活动都必须要经过一级学会的审批才能举办。第二,要严格遵守相关的财务管理规定,尤其要注意学会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第三,学会在召开学会会议之前,做好对会议论文内容的审核工作,把好政治关和学术关。特别要注意在网络、微信等媒体上的新闻报道和宣传,不能出现违规问题。
接下来,所党委听取各学会工作汇报。我所代管的中国辩证唯物主义研究会、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史学会、中国哲学史学会、中华全国外国哲学史学会、中国现代外国哲学学会、中国逻辑学会、中国伦理学会、中华美学学会、国际易学联合会分别就本学会在2019年开展的主要活动和2020年的主要工作计划做了汇报。
最后所长张志强作总结发言,布置本年度重点工作。他提出:第一,各个学会在下一届理事会换届的时候,要注意按照《中国社会科学院学术社团管理办法》的最新规定,完成相应学会负责人的调整,学会的会长或秘书长至少有一位应该是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的人员范围内推选产生。第二,各学会印章实行新的管理办法:哲学所成立学会管理办公室,统一存放各学会的印章。第三,今年中宣部国家社科工作办成立了社团管理处,将为各学会提供社科基金社团专项资助和优秀社科学术社团奖励这两种形式的经费资助。希望大家通过这个渠道争取经费支持,开展更加丰富的学术活动。
随后,所科研处详细介绍了《哲学研究所学术社团管理条例》七个章节的条款内容,并就学会理事会换届、二级分支机构管理等重点条款做了说明。
副所长于晓丹重点强调了学会管理工作中容易出现的三种违规问题:第一,务必要加强二级分支机构的管理工作。二级学会分支机构的监管责任主要在一级学会,二级分支机构的所有活动都必须要经过一级学会的审批才能举办。第二,要严格遵守相关的财务管理规定,尤其要注意学会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第三,学会在召开学会会议之前,做好对会议论文内容的审核工作,把好政治关和学术关。特别要注意在网络、微信等媒体上的新闻报道和宣传,不能出现违规问题。
接下来,所党委听取各学会工作汇报。我所代管的中国辩证唯物主义研究会、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史学会、中国哲学史学会、中华全国外国哲学史学会、中国现代外国哲学学会、中国逻辑学会、中国伦理学会、中华美学学会、国际易学联合会分别就本学会在2019年开展的主要活动和2020年的主要工作计划做了汇报。
最后所长张志强作总结发言,布置本年度重点工作。他提出:第一,各个学会在下一届理事会换届的时候,要注意按照《中国社会科学院学术社团管理办法》的最新规定,完成相应学会负责人的调整,学会的会长或秘书长至少有一位应该是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的人员范围内推选产生。第二,各学会印章实行新的管理办法:哲学所成立学会管理办公室,统一存放各学会的印章。第三,今年中宣部国家社科工作办成立了社团管理处,将为各学会提供社科基金社团专项资助和优秀社科学术社团奖励这两种形式的经费资助。希望大家通过这个渠道争取经费支持,开展更加丰富的学术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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