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科学为价值有涉的事实作辩护
作者:庞琳 刘燕
关键词: 道德律令; 人性; 价值有涉事实; 情感;
摘要:本文旨在考察中国和美国的思想家是否为"道德律令"这一哲学问题提供科学的辩护。第一,本文描述了健康的满足感、长时间的痛苦感及其客观的度量方式。第二,亲情、社会同伴关系与爱的情感有一定的关联,其形态可以通过不同方式的关怀加以衡量。第三,人类对社会固有等级制的反应体现为我们看重的尊重感或羞耻感,体现为各种情感与群体标准的和谐一致。以上种种情况促使了彼此的协调合作。我们已经有了衡量这种尊重感或羞耻感的客观方法,让人感到"满足"与"痛苦"的结果导致了判断某些事情的是非标准。因此,价值、情感与事实这三个维度表明了它们各自的存在,一起构成了"道德律令"的内涵。
上一篇:再回到黑格尔的承认理论——论霍耐特对不同承认观念的重构与融合
下一篇:论记忆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