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菲特在规范伦理学中的最终论证
作者:布拉德·胡克 阮航
关键词: 帕菲特; 规范伦理学; 最终论证; 反思的平衡;
摘要:帕菲特在《理与人》中似乎认为,行为后果论是最佳的伦理理论;相比之下,他在《论重要之事》第一卷中捍卫的行为规范理由理论是基于价值的客观主义理论,且受支持的伦理理论是由康德式契约论、规则后果论和斯坎伦式契约论这三者合并的三重理论。本文已论证,反思的平衡方法不仅支持三重理论,而且支持由康德式契约论、规则后果论、斯坎伦式契约论、常识道德和美德伦理学这五者的最佳版本组成的五重理论。帕菲特在《论重要之事》第三卷用大量的篇幅来探讨"包含行为的行为后果论"的能力,本文则重申对这种后果论的某些反驳,并指出帕菲特有两个支持规则后果论的论证是相当清晰的:一是反思的平衡论证,二是就一类极其重要情形而言,规则后果论对不当性的解释要优于行为后果论的相关解释。